疑難共有土地處分開發實務

高欽明總經理為中興大學地政系畢,辦理不動產共有土地處分及土地疑難雜症有二十餘年經驗,其代表作:芝麻酒店、飛利浦廠、安康托兒所及莊毅、游念、李樺、文昌公等共有土地處分。共計六十餘案件,願將多年經驗分享同業,尤其技巧、協調、法規適用等,實問實答精編講義傾囊相授不保留。
講師: 高欽明 總經理
上課時間: 每週二 晚上6:50∼9:40上課(2009/04/07.14.21.28.5/5.12)
上課地點: 台北市館前路71號10樓 新領域訓練中心(捷運火車站新光三越出口、台大醫院4號出口)
研習費用:NT$ 8000
課程大綱:
  1.共有土地基本觀念介紹?(分別共有、公同共有、準共有)
2.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解析(人數、面積、承受方式……)
3.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可否合建?可否信託登記?如何結合建設公司、地主、建經公司、銀行以信託方式辦理合建融資?
4.合建及設定地上權時,共有人有無優先及設定權利?
5.申辦地上權登記時,其地上權租金如何處理?
6.合建分屋時共有人應如何分配土地持分盲點解析?
7.如何履行通知程序
8.不同土地、不同所有權人可否適用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辦理權利合併。
9.優先購買權競合之處理(土地法第104、107條);預告登記、遺產管理人、財產管理人、代管機關、未辦繼承登記之繼承人可否有權主張優先承買權?應如何主張?
10.遺產管理人、財產管理人、如何向法院申請提存實務?人不在國內如何辦理通知、公告、提存實務?(公同共有如何提存)
11.提存法修正後,如何辦理提存尤其是公同共有方不致於有糾紛情事發生?
12.權利人是否可兼具義務人?(賣方是否也可以兼買方)其有無優先承買權?
13.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是否及於他共有人?共有人之間的買賣,他共有人有無優先承買權(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處分承受對象為何)?
14.全部出售時,他共有人有無優先承買權(最新解釋)?如何通知繼承人主張優先承買?
15.優先購買權攻擊防禦實務介紹
16.公同共有如何準用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有無優先承買權?優先購買權順序為何?
17.分別共有與公同共有併存時應如何辦理?
18.如何運用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調處而達到共有物分割之目的。 高欽明 總經理

實際案例 研討演練
1.以實際案例提出解說並分享心得
2.學員問題互動與實際案例提出與演練

•永然法律研究中心•電話:02-2356-0809• 傳真:02-2391-5811 •E-mail:study@lawking.com.tw
•地 址: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9號7樓•版權所有:永然關係企業

永然課程•不動產課程•不動產教育訓練•不動產上課•不動產進修•不動產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