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非訟事件案例與責任研習
|
|
地政士之制度由日據時期流傳至今,除基本之不動產移轉登記業務外,亦擔負著龐大的法律非訟案件處理工作,向來為民眾所信賴,但因所經手之業務以財產案件居多,範圍大且涉及之法律亦龐雜,責任也重,必須隨時充實專業知識、及時學習修正之法律,始能避免糾紛加身、周全服務客戶。
|
講師:
李永然律師
•
黃振國總經理
•
劉金順老師
•
|
上課時間:
100年1月5日起至1月16日,每週三晚上6:50∼9:40
|
上課地點:
台北市館前路71號10樓 新領域訓練中心(捷運台北車站新光三越出口、台大醫院站4號出口)
|
研習費用:NT$
5600
元 |
課程大綱: |
|
地政士之業務多為財產案件之委任,標的金額大、專業度強、技術性高,須時刻細心謹慎,涉及之法律範圍廣,本課程由菁英講師歸納常用之非訟案件、執行業務之責任,精闢傳授處理實務、狀例撰寫及風險防免,業者必修!
地政士執業常用非訟事件案例及狀例-1 1/5(三) 1.拍賣事件 2.信託事件 3.法人登記事件 4.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 黃振國總經理
地政士執業常用非訟事件案例及狀例-2 1/12(三) 5.家事非訟事件 (1)失蹤人財產管理 (2)婚姻及親權事件 (3)收養事件 (4)監護事件 (5)繼承事件 (6)親屬會議事件 劉金順老師
地政士執業常用非訟事件案例及狀例-3 1/19(三) 6.商事非訟事件 (1)公司事件 (2)票據事件 a.本票強制執行事件 b.確認本票之訴 7.土地法第34條之1提存與公示送達聲請 黃振國總經理
1/26(三)土地登記常見錯誤與法院案例、地政士執行業務應負之法律責任 1.地政機關之損害賠償責任─土地法第68條、國家賠償法第2條 (1)土地登記損害賠償 (2)第三人施詐術行為致地政機關登記不正確之賠償 2.登記錯誤國家賠償法院案例解析 3.地政士執行業務應盡之義務 4.地政士之民事責任:契約責任、侵權行為 5.地政士之刑事責任:詐欺、背信、業務侵占、偽造文書、重利、損害債權、偽證 6.地政士之行政責任 李永然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