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難共有土地處分開發實務班
|
|
高欽明總經理為中興大學地政系畢,辦理不動產共有土地處分及土地疑難雜症有二十餘年經驗,其代表:芝麻酒店(信義)、飛利浦廠(竹北)、安康托兒所(宜蘭)、麗晶三溫暖(中山)、保儀杜拜(木柵)、天下世家(板橋)、群英會(蘆州)、麗景天下(景美)、藝術林居(北投)、神奇山莊(木柵)、家號翁三益(木柵)、祭祀公業張扶(木柵)、祭祀公業張泉興(木柵)、祭祀公業延盛嘗(新埔)、祭祀公業鄭祿成(彰化)、祭祀公業鄭裕成(南港)、祭祀公業凌協記(大安)、祭祀公業何玉振(內湖)、祭祀公業劉溫記(新店)、許和記(景美)、祭祀公業張允輔(木柵)、祭祀公業高積淵(景美)……等共有土地及祭祀公業處分,共計百餘案件。願將多年經驗分享同業,尤其技巧、協調、法規適用等,實問實答,精編講義,傾囊相授不保留。
|
講師:
高欽明總經理
•
|
上課時間:
100年5月17日起,每週二晚上6:50∼9:40
|
上課地點:
台北市館前路71號10樓 新領域訓練中心(捷運火車站新光三越出口、台大醫院4號出口)
|
研習費用:NT$
8000
元 |
課程大綱: |
|
土地法第34條之1全面解析、合建、信託、設定、優先購買等等,頂尖講師傳授實務技巧、案例互動演練,一年僅一班。
5/17(二)5/24(二)5/31(二)6/7(二)6/14(二) 共有土地開發研討 1.共有土地基本觀念介紹(分別共有、公同共有、準共有) 2.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解析(人數、面積、承受方式……) 3.共有土地可否合建、可否信託登記?如何結合建設公司、地主、建經公司、銀行以信託方式辦理合建融資? 4.合建及設定地上權時,共有人有無優先及設定權利 5.申辦地上權登記時,其地上權租金如何處理? 6.合建分屋時共有人應如何分配土地持分盲點解析 7.如何履行通知程序? 8.不同土地、不同所有權人可否適用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辦理權利合併? 9.優先購買權競合之處理(土地法第104、107條);預告登記、遺產管理人、財產管理人、代管機關、未辦繼承登記之繼承人可否有權主張優先承買權?應如何主張? 10.遺產管理人、財產管理人如何向法院申請提存實務?人不在國內,如何辦理通知、公告、提存實務?(公同共有如何提存) 11.提存法修正後,如何辦理提存?尤其是公同共有,應如何辦理,方不致發生糾紛? 12.權利人是否可兼為義務人(賣方是否也可以兼買方)?其有無優先承買權? 13.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是否及於他共有人?共有人之間的買賣,他共有人有無優先承買權(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處分承受對象為何)? 14.全部出售時,他共有人有無優先承買權?如何通知繼承人主張優先承買? 15.優先購買權攻擊防禦實務介紹 16.何謂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可否創設?如何在同一條件中主張優先承買權利? 17.公同共有如何準用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有無優先承買權?優先購買權順序為何? 18.分別共有與公同共有併存時應如何辦理? 19.如何運用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調處而達到共有物分割之目的?
6/21(二) ● 實際案例互動與研討、演練: 1.以實際案例提出解說並分享心得 2.學員問題互動與實際案例提出與演練 歡迎學員提出問題與案例!講師解答、學員相互切磋,服務客戶更成熟完善。
高欽明 總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