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難共有土地處分開發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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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欽明總經理為中興大學地政系畢,辦理不動產共有土地處分及土地疑難雜症有二十餘年經驗,其代表:芝麻酒店(信義)、飛利浦廠(竹北)、安康托兒所(宜蘭)、麗晶三溫暖(中山)、保儀杜拜(木柵)、天下世家(板橋)、群英會(蘆州)、麗景天下(景美)、藝術林居(北投)、神奇山莊(木柵)、明人居(富陽街)、富田(北投)、東帝士大樓(台南)、山嵐映月(木柵)、試院錄(木柵)、I More(中山)、家號翁三益(木柵)、祭祀公業張扶(木柵)、祭祀公業張泉興(木柵)、祭祀公業延盛嘗(新埔)、祭祀公業鄭祿成(彰化)、祭祀公業鄭裕成(南港)、祭祀公業凌協記(大安)、祭祀公業何玉振(內湖)、祭祀公業劉溫記(新店)、許和記(景美)、祭祀公業張允輔(木柵)、祭祀公業高積淵(景美)、祭祀公業賴四吉(板橋)、祭祀公業林成祖(內湖)、祭祀公業林太平(中正)……等共有土地及祭祀公業處分,共計百餘案件。願將多年經驗分享同業,尤其技巧、協調、法規適用等,實問實答,精編講義,傾囊相授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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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
高欽明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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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3月15日起,每週二晚上6:5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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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
台北市館前路71號10樓 新領域訓練中心(捷運火車站新光三越出口、台大醫院4號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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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費用:NT$
6800
元 |
課程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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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將大修土地法第34條之1,共有土地處分問題多?新見解、新概念,本班新推! 土地法第34條之1全面解析,各類共有土地處分疑難問題,頂尖講師傳授實務技巧、精闢解析最新函釋、判決。
3/15 (二) ▲共有解析 1.共有土地基本觀念介紹(分別共有、公同共有、準共有) 2.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解析(人數、面積、承受方式……) 3.不同土地、不同所有權人可否適用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辦理權利合併? 4.權利人是否可兼為義務人(賣方是否也可以兼買方)?該如何進行攻擊防禦?他共有人有無優先承買權? 5.如何運用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調處而達到共有物分割、共有型態變更之目的?
3/22 (二) ▲土地法§34-1實務問題與解析 一、最新解釋、判決 二、實際案例互動與研討、演練 *歡迎學員提出問題與案例!講師解答、學員相互切磋,服務客戶更成熟完善。 合建、信託、用益物權與地上權之設定、處分、變更之適用 1.共有土地可否合建?可否信託登記?如何結合建設公司、地主、建經公司、銀行以信託方式辦理合建融資? 2.合建及設定地上權時,共有人有無優先及設定權利? 3.申辦地上權登記時,其地上權租金如何處理? 4.合建分屋時,共有人應如何分配土地持分盲點解析 5.如何履行通知程序?
3/29 (二) 優先購買權問題解析 1.優先購買權競合之處理(土地法第104條、第107條、第34-1條) 2.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是否及於他共有人?共有人之間的買賣,他共有人有無優先承買權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處分承受對象為何)? 3.全部出售時,他共有人有無優先承買權?如何通知繼承人主張優先承買? 4.優先購買權攻擊防禦實務介紹 5.何謂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可否創設?如何在同一條件中主張優先承買權利?
4/12 (二) ▲土地法§34-1修法方向初探 遺產繼承問題與案例解析 1.遺產管理人、財產管理人如何向法院聲請提存實務?人不在國內,如何辦理通知、公告、提存實務?(公同共有如何提存) 2.預告登記、遺產管理人、財產管理人、代管機關、未辦繼承登記之繼承人是否有權主張優先承買權?應如何主張? 3.提存法修正後,如何辦理提存?尤其是公同共有,應如何辦理,方不致發生糾紛?
4/19 (二) 分別共有與公同共有並存解析 1.公同共有如何準用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有無優先承買權?優先購買權順序為何? 2.分別共有與公同共有併存時,其適用法律如何?又該如何主張優先承買權?其攻擊防禦應如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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