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滿!!!研習會 了解採購法為什麼這樣訂--學會辦採購

★想要辦好政府採購,一定要找對老師!政府、民間採購相關人員必學!
講師: 林炳坤老師
上課時間: 6月6日星期三,AM9:00∼12:00 & PM1:30∼5:00
上課地點: 台北市館前路71號10樓 新領域中心(捷運火車站新光三越出口、台大醫院4號出口)
研習費用:NT$ 3,000
課程大綱:
  辦理政府採購,說難不難,只要依「法」辦理即可;說難很難,因為一不小心,可能身陷囹圄。想要辦好政府採購,首先要先了解《政府採購法》訂定緣由,才能掌握政府採購的精髓!本課程針對政府採購實務上容易遇到之難題,以法令輔以實例研討說明,讓學員掌握實務之「眉角」,更清楚理解「什麼是政府採購」、更能作出正確決策。

政府採購法令具一定複雜性,招標者如何掌握要領、突破地雷區?競標者如何提升備標能力,搶占商機?本課程由法令訂定的緣由講起,讓學員知其然並知其所以然,最有效率地掌握法令精髓!政府、民間採購相關人員必學!本課程除建立法令概念,並以培養「實作」能力為重點,不論是初學者或具法令與實務經驗者均適合。

採購法為什麼這樣訂:
一、規格與需求:為什麼不能綁標?為何有同等品規定?
 1.為何以「功能或效益」訂定規格?
 2.何種情況下可以列舉廠牌?
 3.為何列舉廠商要加註或同等品?
 4.不能綁標是為了怕圖利特定廠商?
 5.有否綁標實例研討
二、為什麼不能分批?是為了防弊?一定要三家才能開標嗎?
 1.不能分批是為了防什麼弊端?
 2.公共利益重要還是不能分批重要?
 3.三家的規定從何而來?
 4.為何許多法令讓我們不到三家也可以開標?
 5.分批與否實例研討
三、廠商資格是為了確認履約能力?實績為什麼不是限定國內或公家?
 1.有限制國內或公家實績的空間嗎?
 2.訂嚴格的廠商資格要考量市場性嗎?
 3.共同投標為何限制五家?
 4.廠商資格實例研討

學會辦採購實務研討:
四、最有利標一定找到好廠商?要不然是什麼?為什麼有價格最低標?
 1.為何會有最有利標的決標原則?
 2.為何現行法令以最低標為原則?
 3.最有利標若履約成效不好,代表體制或辦理過程一定有問題?
 4.最有利標程序合法性實例研討?
五、為什麼要保密?可以把資訊公開嗎?
 1.不保密可行嗎?
 2.採公開(公告)方式為何可以不必保密?
 3.如何用簡單原則區分是否要保密?
 4.有做過公開徵求或預告嗎?
 5.採公開或保密作為實例研討
六、招標方式:為什麼有三種?選擇性招標及限制性招標何以如此?
 1.選擇性招標經常性採購為何要六家廠商?
 2.限制性招標為何是本法二十二條那幾項?
 3.為何會有第六款不可預見及第七款的後續擴充規定?
 4.招標方式決策實例研討
七、履約管理及驗收:為何視同民事契約?為何不能轉包?
 1.採購法決標以前原則上視同行政行為,決標後視同民事契約行為,
  主要有何差異?
 2.一定不能轉包嗎?
 3.為何有公告不良廠商的制度?
 4.契約變更實例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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