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會--宗教團體更名.限制.出售與互易登記案例解析與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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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班是宗教團體做好辦理更名登記以保全不動產的最佳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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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
黃振國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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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111年8月18日星期四,AM9:00∼12:00 & PM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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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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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費用:NT$
3000
元 |
課程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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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班暫定為線上課程,若欲上實體教室課程,可先登記,待疫情穩定、實體教室上課人數亦達開課標準,可同步加開至實體教室上課。
目前約有7500座廟宇、多達750公頃土地有不動產所有權歸屬的疑慮。為保障宗教團體財產不淪為私產,總統已公布《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宗教團體可在條例施行後二年內備妥文件,經審認權利歸屬後,便可辦理更名登記保全不動產。但要怎麼辦?同樣是更名登記為宗教團體所有,就有提出買賣契約、提出購買經費帳簿和提出繼承人願意歸還寺廟之多數決同意書等方式,差別在哪?本班即是針對宗教團體更名登記、限制登記、出售與互易登記與稅務相關案例加以解析,並說明稅務相關問題。
宗教團體產權問題不但問題複雜,通常也年代久遠,在辦理更名登記時,更令人困擾。隨著《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的公布,有相關問題的宗教團體更應把握兩年的時效,儘快做好辦理更名登記或限制登記與註記權囑以保全不動產。而相關業務人員更應掌握辦理訣竅,協助客戶或幫助所屬團體能順利解決多年的難題!
講授內容:
甲篇﹕基本概念解析 一.申請「權利歸屬認定」之不動產、宗教團體、 申請人資格及應備文件 二.公告及異議處理程序,補正與駁回 三.列冊囑託登記機關「更名登記」與「限制登記」 四.限制登記之「塗銷」與後續程序 五.地籍清理條例之寺廟、宗教團體之「更名登記」 、申購與「讓售」、申請「贈與」
乙篇﹕實戰案例(登記與稅務)解析 一.更名登記為宗教團體所有-提出買賣契約 二.更名登記為寺廟所有-提出購買經費帳簿 三.更名登記為宗教團體所有-提出繼承人願意歸還 寺廟之多數決同意書 四.耕地之限制登記與出售或交換(互易) 五.未移轉登記受贈不動產之限制登記、塗銷與移轉 六.免申請權利歸屬審認之不動產-已有籌備處所有 權註記 七.未移轉登記購買不動產之限制登記、塗銷與移轉 八.繼承不受限制登記之限制與囑託塗銷 九.徵收、區段徵收、協議價購不受限制登記之限制 十.公告期間利害關係人主張與申請人回應意見 十一.公告期間異議人提起訴訟認定申請人具取得不 動產所有權 十二.有重大明顯瑕疵之更名登記或限制登記,主管 機關應囑託塗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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