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高資產理財節稅規劃與策略

★本課程採DIY互動學習,為高資產客戶做精準規劃!
講師: 黃振國總經理
上課時間: 11月7日起,每週一晚上6:50∼9:40,共5堂
上課地點:
研習費用:NT$ 6800
課程大綱:
  上課日期:11/7 11/14 11/21 11/28 12/5共五堂課

本班暫定為線上課程,若欲上實體教室課程,可先登記,待疫情穩定、實體教室上課人數亦達開課標準,可同步加開至實體教室上課。

稅改激進,房地合一課稅2.0實施,遺贈稅改採累進課稅3級制,稅制丕變,理財節稅必須重新調整、交叉運用!本課程採DIY互動學習,為高資產客戶做精準規劃!

實價課稅無所遁逃,各項稅務修法、查稅緊鑼密鼓,理財節稅規劃必須重新洗牌。服務高資產客戶更應善用繼承、信託、贈與等節稅及各種稅率優惠、扣抵等稅改以調節增加之稅額,專家解說並舉成功案例、不當租稅規劃案例供實務參考。

講授內容:

單元一 遺產稅、贈與稅、個人及營利事業房地合一稅基礎概念
 壹.遺贈稅各項金額與物價指數連動調整
 貳.房地合一稅及「持有期間」之「取得日」與「交易日」認定
  原則與例外
 參.個人房地合一稅稅率表-分離課稅與30日內申報繳納
 肆.營利事業房地合一稅稅率表-分開計稅合併報繳
 伍.遺產稅、贈與稅稅率表

單元二 遺產稅最新法院判決、財政部訴願決定案例解析
 一.行政法院判決
  1.合建分屋之地主於改建中死亡,課遺產稅之價值是「時價」
   或「市價」?
  2.買方未給付價金檢附法院判決之證明文件,符合確實之證明
  3.投資型保險應課遺產稅,但保障部分仍可免遺產稅
  4.死亡前十餘年投保壽險不屬於短期內帶病投保免課遺產稅
  5.免稅遺產於計算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應比例扣除,符合量能
   課稅,行政法院判決
  6.實物抵繳之行政救濟中,先行補繳遺產稅完畢,行政法院不
   得僅以該事實為由,認定有以現金繳稅能力而不准抵繳
  7.申報遺產稅時未申請農地免稅,繳清遺產稅款,數年後不得
   以適用法令錯誤請求退稅?
  8.申請實物抵繳因工務局核發分區使用證明錯誤,可否類推適
   用民法1年的撤銷權時效
  9.生前贈與配偶財產非屬被繼承人死亡時之「現存」財產,且
   屬生存配偶「無償取得」財產。前二年內贈與應「視為遺
   產」並入遺產
  10.農地休耕期間仍可適用免稅規定
  11.買賣價金未給付經法院民事判決確定,屬未償債務確實之
   證明,應予以扣除
 二.財政部訴願決定
  1.被繼承人存有高額存款且無具體證明借貸存在,無私人借款
   必要,不予扣除
  2.失蹤人之財產管理人是否為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可否為繼
   承人財產之代理人?
  3.出售股份債權屬課徵標的物可以抵繳遺產稅,應查明該債權
   是否無法行使?
  4.申請抵繳之遺產土地為課徵標的物,但地上有非其所有且於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前之建物,不受該條例不得分離移
   轉建物之限制,應可抵繳
  5.申請依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規定,有適用法令錯誤,計
   算錯誤退還溢繳稅款
  6.提起訴願依法不得暫緩執行期間、徵收期間不得扣除

單元三 贈與稅最新法院判決、財政部訴願決定案例解析
 一.行政法院判決
  1.同一贈與事實,與稅捐核課權行使事實不生影響
  2.贈與人未能於期限內申報贈與稅,其核課期間為7年,於贈
   與人死亡之日尚未核課,應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3.重劃後取回土地之權利贈與,屬以贈與論之行為
  4.二親等買賣股票主張借貸抵付股票價款,未能證明借貸關係
   部分應以贈與論
  5.贈與財產之負擔以具有財產價值業經履行或能確保其履行為
   限
  6.贈與人有無償給付之意思,受贈人未曾有拒絕受領之意思,
   符合民法第406條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2項之規定(無償
   給予及允受),已盡舉證責任
 二.財政部訴願決定
  1.出資為他人購買股票是否為視同贈與或直接贈與課稅應再查
   明
  2.視同贈與之核課期間為五年
  3.被繼承人依約提存1000萬元為抵押權債務擔保後,經法院判
   認為無債額之抵押權,認定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併入遺產
   課稅
  4.受贈農地5年列管期間查到未作農作,有無限期回復作農用
   應查明
  5.匯入國外聯名帳戶由何人調度使用應查明清楚

單元四 知己知彼,攻防教戰守則
    ──遺贈稅查核與舉證主張之解析
 壹.個案與查核案例
 貳.贈與或借名之資金國稅之認定原則
 參.結構外匯查核流程
 肆.被繼承人生前「提領存款」、「舉債」、「處分財產」查核
  與攻防
 伍、保單查核方向與最新案例
 陸、海外資產查核方向

單元五 名人案例與高資規劃案例
 壹、新稅制資產傳承規畫篇
 貳、名人案例與建議策略
  案例一 富邦蔡萬才-前二年贈與併入遺產課稅
  案例二 張榮發遺囑與遺囑執行人
  案例三 豪門爭產風雲-中泰賓館創辦人林國長遺產纏訟28年
  案例四 蔡明介子女投資股款被課贈與稅案
  案例五 孫董事長贈與股票案
  案例六 林氏家族大立光股票與開鎖型公司
  案例七 國泰蔡董事長股票贈與與閉鎖型公司-父親贈與子女
   股票與企業傳承股權規劃
  案例八 孔氏家族匯出海外資產補稅
  案例九 宣董、郭董與股票信託
  案例十 境外死亡隱瞞事實移轉財產-柯董
  案例十一 林董公益信託爭議與修法內容及影響
  案例十二 其他知名案例
 參、高額資產規劃案例與檢討
 肆、高額資產家族資產與經營權傳承
  案例一 最新節稅規劃-以節稅規劃立場如何安排海外置產周
   董事長身分調整規劃
  案例二 李女士隔代贈與與遺產規劃
  案例三 楊農戶分配財產與三代財產規劃
  案例四 重劃抵費地合建與財產規劃
  案例五 中科企業主/曾董事長生前贈與與規劃
  案例六 資金匯回個人境外案例
  案例七 周董特定財產生前贈與及繼承整合規劃
  案例八 趙氏兄弟大陸與台灣資產重新整合策略
  案例九 以遺贈規劃財產
  案例十 遺產分割也可以部分原物分配
  案例十一 3家子公司沒董座 殷琪擬交班計畫 確保家族經營權
  案例十二 長榮國際改選 張國煒選擇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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