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會--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修正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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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新規定已於1月1日執行,您完全掌握關鍵要項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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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
古美和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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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3月14日星期四,AM9:00∼12:00 & PM1: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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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
台北市館前路26號9樓 國際智庫會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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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費用:NT$
3000
元 |
課程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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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為線上及實體教室併行開課,謝謝∼∼
為兼顧共有人權益及促進共有不動產之有效利用,土地法第34條之1採「多數決」,以排除民法應得共有人「全體同意」之規定。導致實務上辦理土地法第34條之1案件過程,常未能兼顧他共有人權益,常發生大吃小、強凌弱、眾暴寡等爭議。本次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修正,關於多數決計算原則、通知方式、登記申請案應備文件、優購權處理程序、私權爭議處理等,都有更細緻、更翔實的規範,以確保土地處分、設定、變更結果正確無誤,免去糾紛,是地政界、不動產開發人員、經紀仲介業者的必備功力,學習本課程可以讓您一舉取得全方位的工作技能!
共有土地處分疑難問題多,不易整合,土地法卻只以第34條之1加以規定,於是共有土地處分精髓都在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中。短短十四條條文規範了複雜程度爆表的共有土地處分相關規定,本次於112年8月22日大幅修正後,是否能改善大吃小等爭議?本研習會將是了解該執行要點修正重點的最佳幫手!
研習內容: 一、共有不動產處分之民法與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有別 1.民法規定之共有型態及其處分要件 2.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共有不動產處分之內涵 3.共有人優先購買權之法律效力與執行規定 二、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修正要項 1.排除交換、共有人承買案例(修正第3點) 2.多數決設定之地上權、典權應加註於登記資料 (增訂第4點) 3.強化本法條第 2項規定之通知程序(修正第 8 點) 4.申請權利變更登記之審查方式(修正第 9點) 5.處分申請案、通知送達效力、優購權處理結果等應具結事項, 另填寫切結書之規定 (增訂第10點、修正第13點) 6.處分、變更或設定案件應予駁回之情形 (增訂第14點) 三、共有不動產處分實務案例解析 1.地上權設定要件及作業程序 2.信託登記與土地法第34-1並存之法律關係 3.私設通路、攤位、停車塔等特殊案例之處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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