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會--無人繼承不動產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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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管理人之選定與生前遺贈之策略,本班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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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
黃振國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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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6月18日星期二,AM9:00∼12:00 & PM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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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
台北市館前路26號9樓A3教室 國際智庫會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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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費用:NT$
3000
元 |
課程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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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為線上及實體教室併行開課,謝謝∼∼
有錢、有房、有地,但都沒人繼承?說起來像笑話,但根據最新統計,單單新北市,依113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最近未辦繼承土地的總價值高達256億餘元,單筆價值最高的是價值15.5億元的新莊副都心土地!!新北市不是特例,桃園市今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不動產,公告現值逾89億元,累計達1044億4667萬餘元。其他城市也不遑多讓。這麼多鉅額的不動產為何未辦理繼承?要麼沒有繼承人,要麼太細碎不想繼承,有著各式各樣的原因。這些未辦理繼承的遺產,逾期會歸入國庫,甚至遭到標售。當無人繼承遺產時,就是遺產管理人出場的時候了。但遺產管理人要怎麼當?如何避免受罰?而身為無繼承人的被繼承人,應如何規劃遺產,以免畢生積蓄被收歸國有?掌握無人繼承不動產解決之道,本班必上!
因遺產管理人主要是在繼承人不明前,幫忙找繼承人,並處理被繼承人的遺產,所以在找到繼承人並承認繼承前,遺產管理人所做的行為,其實是被視為繼承人的代理人。而無人承認繼承之遺產,也需遺產管理人的奔走協調。因此在擔任遺產管理人時,必須小心謹慎。本班從聲請選任遺產管理人開始,解析遺產管理人的職務,並就遺贈、遺囑案例做討論,讓你做好遺產管理人及財產規劃,不吃虧!
研習內容: 一.常見無繼承人實例與對策 1.第三順序繼承人兄弟姊妹之子女無代位繼承權 2.子、女對繼父、繼母財產無繼承權 3.不婚者少了配偶、第一順序繼承人 4.頂客族又不生子女或子女先於父母死亡又無代位繼承人 5.後死之配偶,子意外死亡,又是不婚不生族 二.未申請繼承登記土地處理之土地法73條之1規定與收歸國有登記, 及標售與開標結果 三.失蹤人聲請法院選任財產管理人 四.遺產管理人(無人繼承遺產聲請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公示催告) 五.有限責任繼承及陳報遺產清冊 六.聲請法院選任遺囑執行人 七.遺產管理人聲請法院變賣案例 八.遺產管理人職務重要參考應辦理程序 九.遺贈、遺囑及報稅案例解析 十.遺囑信託案例 十一.遺產分割協議書及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協議書 十二.公同共有及遺產協議分割之策略與登記實務 十三.遺產生前遺贈遺囑條款擬定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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